“环评报告作为排污许可证办理的重要依据和申报材料,两者是‘串联’关系。”鲤城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,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,排污许可证则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,开发主体需要办理环评报告审批,在项目验收前办理排污许可证,前后需要办理两次。“以往两个事项是分开办理的,办理时长需要10-12个工作日。”
为了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,紧密衔接两个许可事项,实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审批同步受理、同步审查、同步办结,将办事时限压缩至3-5个工作日。“会一次性告知企业环评报告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需要的申报材料,企业只要提交一套材料,便可在项目办结后同时领到两个证。”工作人员介绍,企业还可通过“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”实现全程网办,目前已推出叠加申报材料和办理结果邮政快递送达服务,实现由“跑一次”向“跑零次”跨越。
此外,鲤城环境局还对照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,提前介入、主动筛选,对需要办理排污许可的建设项目,提前确定排污许可类别,实现繁简分离。属于排污登记的,现场指导企业同步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自行登记;属于排污许可的,根据简化管理类别,实行两证同步办理,提供全流程的顾问服务,促使项目投产建设。
今年来,已同步审批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6份,同步审批环评文件和排污登记服务14份,还有18个建设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,但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,实现了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办理的无缝衔接,缩短企业开工投产时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