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流、湖泊等水体被污染后,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危害,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。
一,饮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,能使人中毒,甚至死亡。例如,1956年,日本熊本县的水俣湾地区出现了一些病因不明的患者。患者有麻痹、运动失调、语言和听力发生障碍等症状,因无法治而痛苦地死去,人们称这种怪病为水俣病。科学家们后来研究清楚了这种病是由当地含Hg的工业废水造成的。Hg转化成甲基汞后,富集在鱼、虾和贝类的体内,人们如果长期食用这些鱼、虾和贝类,甲基汞就会引起以脑细胞损伤为主的慢性甲基汞中毒。孕妇体内的甲基汞,甚至能使患儿发育不好、智能低下和四肢变形。
二,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,能够引起肝炎、痢疾等传染病,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病。
三,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,如铬(Cr)、苯胺等污染水体后,可以在水体中的悬浮物、底泥和水生生物体内蓄积。长期饮用这样的污水,容易诱发癌症。